很多夫妻會一起訂立遺囑 (「平安紙」),一般情況之下,兩人的「平安紙」內容是互相呼應的,例如若丈夫先過身,會將物業讓妻子繼承,否則分給子女 ; 同樣地,若妻子先過身,會將物業過給丈夫,否則分給子女,而他們的共同目的是確保他們兩人去世後,子女會成為最終的受惠者,可是這是否代表,夫妻一起定立互相對應的「平安紙」(mirror will) 就會令子女的遺產繼承權「萬無一失」呢?讓我們一起看以下的一個個案分析:
個案分析 (如有雷同,實屬巧合)
家庭背景
陳先生與陳太太有兩名子女,他們都各自訂立了「平安紙」,而「平安紙」的內容是互相對應的,因為他們在生前已達成共識,若其中一方先過身,會先將物業讓另外一方繼承,否則分給子女。
突發變故及後果
陳太太在10年前不幸過身,陳先生在太太過身後另立家室,後誕下一個女兒,並另立「平安紙」,在這個情況之下,陳先生元配所生下的子女便不能按照陳太太所立的「平安紙」獲得物業。
衍生的問題及其中一個可行做法
有見及此,夫妻一起訂立「平安紙」並不是令子女的遺產繼承權「萬無一失」。那麼如果避免以上情況呢? 其中一個可行的做法是,陳太太在訂立「平安紙」時,加入「終身權益」條款(life Interest clause),即在其離世後將物業業權受托於一名遺囑執行人/受託人,但保留陳先生使用物業的權利(包括出租,居住等),當陳先生離世後,該名遺囑執行人/受託人便可以依據陳太太的遺囑內容將物業讓元配的子女繼承。這便可以避免上述情況,其物業不會因陳先生再婚的情況下落入非元配所生的子女手上。
什麼是「終身權益」(life interest)?
設立「終身權益」是立遺囑(「平安紙」)人透過「平安紙」對其遺產最終歸屬保留控制權的一種方式。「終身權益」通常為配偶設立,當在世另一方有再婚情況,「終身權益」的條款便可確保在「終身權益」結束時,遺產歸於初婚子女,而非其他非初婚子女。
訂立平安紙的學問有很多,建議徵詢專業的律師意見,確保你的平安紙能真正保障你和家人的權益。
什麼是安心三寶?
安心三寶是一個社企及非牟利機構,志在協助大眾以合宜的價錢製作安心三寶(即遺囑(平安紙)、預設醫療指示、持久授權書),令大眾在處理身後事時能安心放心,祝福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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