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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遺囑應注意什麼?Pt 1:已婚並有子女人士

不少已婚並育有子女的人士認為:「即使我沒有立遺囑,法律也會把財產留給太太和孩子,應該沒有大問題。」

法律確實設有無遺囑繼承制度,但法定分配方法未必符合一個家庭的真正需要。

最常見的誤解,是以為配偶會取得全部遺產,再由配偶日後照顧子女。事實上,如果死者同時遺下配偶及子女,配偶一般需要與子女分享遺產。

沒有遺囑,配偶可以取得多少?

如果死者沒有留下有效遺囑,同時遺下配偶及子女,配偶一般可以先取得:

  1. 死者的非土地實產;
  2. 剩餘遺產中的港幣50萬元;以及
  3. 扣除港幣50萬元後,餘下遺產的一半。
  4. 其餘一半由子女按照法定規則分配。

即使子女最初同意讓母親繼續居住,將來如果其中一名子女離婚、破產、欠債或急需資金,住宅仍可能成為爭議焦點。

配偶取得全部財產後,子女未必最終受惠

很多人打算把全部遺產直接留給配偶,並相信配偶離世後,財產自然會轉給子女。

但配偶取得財產後,原則上可以自行處置,包括:

因此,把全部財產留給配偶,再希望配偶將來把財產留給子女,只是一項期望,並不是對配偶具有約束力的法律安排。

案例一:配偶再婚後,子女沒有取得原有財產

何先生與已故前妻育有四名子女。何先生其後再婚,並在遺囑中把家庭住宅及所有投資直接留給第二任妻子。

何先生離世後,第二任妻子取得全部資產。她並重新訂立遺囑,把大部分財產留給自己與前夫的兒子。結果是,李先生與前妻多年累積的家庭財產,最終可能轉到另一個家庭。

終身居住權:保障配偶,同時保留物業給子女

如果立遺囑人的真正意願是:

便可以考慮在遺囑中設立終身居住權終身權益

較準確的法律結構通常是:

香港法律容許立遺囑人向配偶作出完整饋贈,亦可只給予配偶終身權益。

案例二:配偶可以終身居住,最終業權歸子女

黃先生有第二任妻子,並與前妻育有兩名成年子女。他希望:

黃先生可以在遺囑中設立遺囑信託,由受託人持有住宅,並給予妻子終身居住權。

不過,遺囑不能只簡單寫上「太太可以住到離世」。還應清楚處理:

涉及未成年受益人或終身權益時,遺產承辦一般需要至少兩名個人代表,或者由信託法團參與處理。

未成年子女需要委任監護人或信託安排

如果子女未滿18歲,他們不能自行管理大額遺產。

父母應在遺囑中考慮:

遺囑可以規定,子女在21歲或其他指定年齡才取得全部遺產,並授權受託人在此之前支付合理的生活、教育及醫療開支。

有特殊需要的子女,更要考慮長期信託

子女有特殊教育需要、自閉症、發展障礙或其他長期照顧需要,並不必然代表其在法律上缺乏精神行為能力。

但父母仍應評估子女是否:

在這些情況下,信託可能比在子女18歲時一次過交付全部遺產更加合適。最近有一些特殊需要子女因缺乏照顧而去世的悲劇,如果有信託公司加上一些慈善機構的幫助,可能會減少悲劇的發生。

成年子女未必適合共同持有同一物業

把物業平均分給所有子女,看似公平,但可能造成:

最近有案例兩兄弟共同承繼一物業。由於兩兄弟不和,哥哥住進物業並不肯向弟弟付一半市值租金,最後弟弟要以低市價超過一半的價錢,出售一半業權。

案例三:每名子女分別取得一項資產

伍先生有兩名成年子女,名下有:

伍先生可以考慮:

這通常比讓兩名子女各自取得兩項物業的一半更容易管理。

有內地或海外物業,更應及早安排

香港法院的遺產承辦司法管轄權一般只涵蓋香港境內的遺產。內地、澳洲、加拿大、英國或其他地方的物業,通常需要按照資產所在地的法律及程序另行處理。在內地的法定繼承制度下,配偶、子女及父母均屬第一順序繼承人;同一順序繼承人的份額一般均等。對於涉外法定繼承,內地不動產一般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。因此內地物業很可能業權會分散到配偶及子女以外的親屬,最好先定立遺囑避免業權碎片化。

即使已有香港遺囑,也應檢視:

海外受益人:沒有足夠現金支付遺產稅或資本增值稅

跨境遺產規劃還要注意稅項及流動資金。

香港已取消遺產稅,適用於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後離世的人士。但其他地方可能有:

案例:知名演員把現金捐出,女兒卻沒有現金處理遺產

以下是一個根據海外歷史遺產規劃情況改編的例子。一名知名演員在遺囑中:

遺產帳面價值很高,但所有現金已經捐出。當遺產需要支付當時適用的稅項、法律費、估值費及行政費時,女兒卻沒有足夠現金處理。她可能需要:

這個案例的重點不是不要捐款,而是訂立遺囑時必須保留足夠流動資金。亦可以考慮買足夠的人壽保險支付稅項。

目前香港沒有遺產稅,但若受益人居住在其他地方,可能要繳付海外的遺產稅(例如英國是40%):遺產規劃不能只看資產總值,還要計算實際需要支付的稅項及費用。

加拿大和加拿大雖然沒有遺產稅,受益人日後出售繼承所得資產時,也可能涉及資本增值稅。

沒有遺囑的主要後果

已婚並有子女的人士不立遺囑,可能出現:

結語

已婚並有子女的人士立遺囑,不只是決定「配偶多少、子女多少」。

還需要考慮:

一份好的遺囑,應同時保障配偶的生活及子女的長遠利益。

文:陳啟川律師 (安心三寶)

本文只供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專業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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