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底發生了兩件事引起了公眾對「預設醫療指示」和「安樂死」的關注。香港通過了《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》,詳細列明「預設醫療指示」的適用範圍及法律效用。而知名台灣作家瓊瑤在家中自殺離世,享年86歲。瓊瑤生前曾公開表達對「尊嚴死」的支持,特別是在丈夫平鑫濤罹患血管性失智症後,醫生建議替平鑫濤插鼻胃管,但瓊瑤認為應該遵從丈夫想法,反對插管,但遭到繼子女非議,最後瓊瑤讓步,這件事對其家人醫療處置方式引起爭議。
不少大眾依然混淆「安樂死」及「預設醫療指示」,那究竟「安樂死」和「預設醫療指示」有什麼分別?
「預設醫療指示」(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)的廣泛定義
「預設醫療指示」是一份法定文件,讓我們在神智清醒時,預先告知醫護人員在未來無法自主決定時,不進行維持生命的治療,例如心肺復甦或使用呼吸機,讓我們能有尊嚴地自然離世。
「預設醫療指示」的執行時機
當病患是:
- 罹患「末期疾病」;
- 處於「持續性植物人狀態」或陷於「不可逆轉的昏迷」;或
- 處於「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的壽命受限疾病」的情況。
醫護人員便可根據病患先前所訂立的「預設醫療指示」,在上述情況下停止為病患進行任何維持生命治療(如心肺復甦法)。
「預設醫療指示」在香港的法律地位
在香港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是合法的,去年11月香港已經通過《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》,詳細列明條例的適用範圍及法律效力。新法例有18個月生效期,於2026年年中會正式生效。
「安樂死」(Euthanasia)的廣泛定義
「安樂死」是截然不同的概念。「安樂死」是指在特定情況下,醫生應病人要求,直接或間接地結束病人生命。
「安樂死」的執行時機
一般而言,病患需要經過嚴謹的審查及符合以下的特定條件(包括但不限於):
- 病患承受的生理痛苦是無法治癒及改善;
- 病患是經過周詳而嚴謹的考慮並且是自願要求的;
- 病患已被告之未來的景況;
- 病患的處境並沒有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案;
- 病患已經經過醫生的諮詢等
在此情況下,醫生便可在病患主動要求下,直接結束其生命或讓醫護人員提供死亡方法(例如提供藥物或毒針),讓病患自行結束生命(此方法亦稱「醫助自殺」)。
「安樂死」在香港的法律地位
目前,安樂死在香港並不合法,只有少數國家如荷蘭、加拿大等允許。
「預設醫療指示」和「安樂死」的主要區別
總結來說,「預設醫療指示」是讓病患在具備精神能力時,預先表達對未來醫療處置的意願,以確保在無法自主決定時,醫護人員能遵從其意願,避免不必要的醫療介入。而「安樂死」則涉及主動結束生命的行為,兩者在法律和執行上有明顯差異。
什麼是安心三寶?
安心三寶作為社會企業及非牟利機構,致力於以合理的價格協助大眾製作「安心三寶」,即「遺囑(平安紙)」、「預設醫療指示」和「持久授權書」,讓大家在面對人生無常時,能夠安心放心,祝福家人。
我們鼓勵大家深入了解「預設醫療指示」的重要性,並考慮為自己和家人訂立相關文件,以確保在關鍵時刻,醫護人員能尊重我們和家人的意願,以尊嚴的方式走完人生最後一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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