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為方便跳過遺囑領取遺產,即使遵從遺願亦屬犯法?
一時方便,一生後悔!
大家千萬不要貪一時之快,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擅自處理遺產,否則將會為你帶來嚴重的後果!讓我們一起閱讀以下個案,了解訂立遺囑的重要性吧!
事例
唐先生在兩年前確診末期癌症後離世,遺下一個年僅十一的兒子。唐先生在世時覺得訂立遺囑是一件麻煩又耗時的事,就決定將所有財產放進銀行戶口,並預先簽署多張支票,讓弟弟妹妹在有需要時可以用這些金錢支付兒子的生活費。前前後後,他們總共已提取多於一千萬的金額。

後果
然而,唐先生並不知道,他這樣的做法害慘了兄弟姊妹。原來,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擅自處理遺產屬違法,會構成盜竊。因此,唐先生的兄弟姐妹背叛罰款和入獄兩年。